各系(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健全立德树人长效机制,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宣传我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职工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青年教职工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开拓奉献,学校开展第四届"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评奖对象及条件
评奖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的理工在册人员,具体奖项设置、评奖条件等详见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
二、评选要求
1.坚持民主推荐,确保评选公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各部门积极组织民主推荐,每个部门可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院最终向学校推荐2名候选人。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投票,结合全校各单位投票情况,经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通过校报、网络等途径进行事迹宣传。
2.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工作实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候选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重点向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的教职工倾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候选人须按要求填写《浙江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撰写相关材料,并提供1M以上个人照片一张。《申报表》内容要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申报表》请于2020年4月15日(周三)下班前统一报送党政办公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开学后,申报表纸质版以A4打印,一式两份交至行政楼510办公室,联系人:胡雪君,联系电话:82978026。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