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为方便师生通行,根据学院运行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28日起对学院校门开放、车辆和人员进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南一门、南二门开放供小型机动车辆通行,南三门开放仅供校车、大型机动车辆通行;
2、正南五拱门开放供人员、非机动车辆通行;
3、北一门(东)供人员、非机动车辆通行;
4、校外人员进校实行审批制度。为确保校门口通畅,请相关业务对接部门通知访客提前做好进校审批工作;
5、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应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辆,严格按照校内交通标识、标线行车及停放。
综合保障部
2023年4月27日